当前位置:首页
 > 有效栏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
2020-12-0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泉市道太乡雁溪村沈际自然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

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890万元,承包龙泉市道太乡雁溪村沈际自然村的农用地约45亩(30026.62m2),建设年存栏母猪500头生猪养殖基地,主要建设猪舍、饲料房、管理房、隔离舍等建筑,建筑面积17015.81m2,另建设配套污水处理池、粪便发酵场、粪便堆放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生猪10000头。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环境空气

环境风险

沈际

119.202342

28.145886

农居户

50

环境空气二类区

620

东岙

119.209380

28.132584

农居户

20

东南

760

高塘

119.196018

28.145120

农居户

5

西北

910

外岙

119.199150

28.147267

农居户

2

西北

920

铛门

119.207841

28.152196

农居户

15

1400

下大岭头

119.187413

28.148005

农居户

10

西北

1500

高山岭

119.224551

28.135744

农居户

50

2100

大淤山

119.199065

28.158704

农居户

5

2100

盛户

119.226359

28.152498

农居户

10

东北

2400

坑底

119.226396

28.118514

农居户

10

东南

2500

下庄畈

119.176207

28.120132

农居户

100

西南

2500

大弄

119.216445

28.161995

农居户

10

2500

地表水

大白岸水库

119.209819

28.156286

湖库

水质、水生生境

地表水

类标准

1600

声环境

项目周边200m范围

声环境1

/

/

地下水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等敏感区

土壤环境

项目厂界四周分布的山林

生态环境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恶臭气体,沼气发电燃烧废气,饲料加工粉尘,食堂油烟。

为确保项目恶臭达标排放,从源头、过程、末端全程管控废气的产生与排放,采用国际先进的水洗、过滤、生物除臭相结合的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采用低蛋白饲料,并添加黑麦草、苜蓿草等材料,从源头降低饲料蛋白分解产生的臭气,臭气产生量相比传统猪场低50%

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如酸制剂、酶制剂、EM制剂、沸石、丝兰属植物提取物等,减少恶臭产生量;

加强管理,要求每天及时清除猪舍内的猪粪尿。

在猪舍、异位发酵床、污水收集和处理区域安装自动化除臭液喷淋系统,每天对猪舍、异位发酵床、污水收集和处理区域喷洒消毒液、除臭液等。

加强养殖场区绿化,在养殖场与外部道路交界处种植绿化隔离带,通过乔木、灌木、藤草等混种方式(种植对恶臭有吸收作用的植被),形成一道绿色屏障。

沼气发电尾气经8m烟囱高空排放;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要求安装60%以上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初期雨水。项目采用较为先进的异位发酵床养殖工艺,养殖废水收集到集污池,经沼气工程厌氧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竹林、山茶林施肥,沼渣、猪粪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后固废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肥料外售,无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病死猪处理系统、粪渣发酵堆肥系统、沼气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运行噪声以及猪叫声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车间进行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场界外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粪便、污泥等堆肥后产生的有机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饲料包装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粪便、污泥等堆肥后产生的有机肥出售给肥料厂制有机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饲料包装废物由废品公司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设置环保专门管理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龙泉市道太乡雁溪村沈际自然村,项目选址符合《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龙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6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泉市道太乡雁溪村沈际自然村

联系人:杨财兴           联系电话:1357539411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南花苑1号副楼二层  

人:练芬芬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

联系电话:0578-7262301

 

 

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

202012 2